无锡市卫生局文件

锡卫疾控[2003]6  

 

 
 

 

关于印发无锡市实施《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为规范我市结核病人督导管理工作,特制定无锡市实施《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无锡市结核病督导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卫疾控[2002]5)同时废止。   

OO三年三月十九日

抄送:省卫生厅,市政府办公室,各市()、区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  

无锡市实施《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 (20022005)》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实施,积极发现并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保证结核病防治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诊治及督导归口管理:

    肺结核病例的定诊由无锡市传染病医院、元锡市、江阴市、宜兴市、滨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锡山区、惠山区卫生防疫站承担;督导管理和免费药物发放由市传染病医院、各级疾病预防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

    其它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及时转至上述医疗机构进行确诊,确定督导管理病例,按照管理程序落实短程督导化疗方案。

    督导管理病人免费药品的发放及督导管理由市、市()、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防病网负责。市、市()’区疾控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督导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落实完成督导管理的各项指标。

    二、病例的发现和疫情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对咳嗽、咳痰三周以上或有咯血症状的初诊病人必须检查即时痰、夜间痰和清晨痰三个标本及X线胸片一张,作为诊断肺结核病的主要依据。

    凡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病人均应填报“乙类传染病报  告卡”,在24小时内报至病人居住地的市()、区疾控中心。疫报对象为:  (1)活动性肺结核病人;  (2)新发的结核性胸膜  炎病人;  (3)新发的其它肺外结核病人。

    肺结核病人必须待痰检结果出来后才能报卡;痰检率应  90%以上(包括疑似病人),确实无痰者必须在“未痰检”一栏上注明。

    三、登记建卡

    凡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必须经门诊统一登记建卡,  登记统一的编号。经批准的肺结核病人就诊机构必须按照统  一要求查痰和摄胸片,门诊医师开痰检申请单要填写“登记  号”和门诊序号。痰检结果由痰检医师登记在“结核病实验室登记本”上,门诊序号要与“初诊病人登记本”上一致。检验报告单要统一粘贴在病历后的“检验结果专拦”上。

    诊断明确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应登入“结核病人登记本”,登记号须与初诊病人登记本上的“结核病人登记号”一致。登记对象为需要治疗的常住户口以及有固定住所的外地病人;建卡包括填写“治疗管理卡”2(172小时内报市疾控中心,1份存就诊单位门诊)、建立病历档案和复诊卡。

    凡建卡病人的病历档案等资料留存就诊单位门诊,落实专人保管,并负责将每次病人复诊情况填入“结核病人登记本”和“治疗管理卡”。

    四、化疗方案

    按照《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l2010)》规定,下列四种病人作为我市督导管理对象: (1)初治菌阳病人;  (2) 第一次复治的涂阳病人;  (3)初治涂阴有空洞的肺结核病人;(4)涂阴粟粒型肺结核病人。几列入督导管理的病人必须使用全省统一的化疗方案,服用省统一下拨的免费版式抗结核病药。门诊兼职结防医师凭督导管理病人“治疗管理卡”在当地疾控中心领取版式抗痨药。

    初治涂阳方案:2H3R3Z3E34H3R3(有空洞的初治涂阴或粟粒型肺结核病人也用此方案)。即强化期2个月用[B3]隔日一次口服,用药30次;继续期4个月用[B2]隔日一次,用药60次。全疗程共计用药90次。

    复治涂阳方案:2H3R3Z3S3E36H3R3E3:即强化期2个月用 [B 3]隔日一次口服+链霉素075肌注隔日一次,用药30次;继续期6个月用[B 4]隔日一次口服,用药90次。全疗程共计l 20次。

    五、督导管理

    列入督导管理的门诊病人由门诊结防医师在门诊病例上加盖督导管理章与编号,与患者签订治管协议,并收取20 0元押金,实行药物免费治疗和督导管理。协议签订后,门诊结防医师发给病人一周的抗结核药,填写好“治疗管理卡”两份,其中一份报送市疾控中心结防科,市疾控中心医生接到“登记治疗管理卡”后立即通知各市()、区结防医生。由市()、区结防医生会同乡镇(社区)督导医生商定好督导服药点,同时把抗结核药物交给督导医生,时间在7天内完成。督导医生负责建立管理台帐,进行督导服药,每次服药情况记录在“治疗管理卡上”上,并督促病人复诊与查痰。初治涂阳病人疗程中第256个月各查痰一次,复治病人第258个月各查痰一次,每次均需查二个标本。

    督导管理期间市、市()区、乡镇(社区)三级防保医生责任到位,每一例督导管理病人必须落实督导点。在强化期市()区结防医生每周访视1次,乡镇(社区)督导医生隔日访视1次;继续期乡镇(社区)防保督导医生每周访视1次,市()区结防医生每二周访视1次。访视内容包括面视下服药、指导病人按时送痰标本检验和摄胸片、有无副反应等,并做好服药记录及访视记录。督导医生不得擅自停药或更改化疗方案,在复诊时因特殊原因须更改或终止治疗方案者,门诊医生应通知市、市()区疾控中心,经同意后才能与病人解除治管协议,办理退出项目和退押金手续。

    列入督导管理的住院病人由床位医生通知门诊结防医生,门诊结防医生与病人签订治管协议,填好“治疗管理卡”,并向病人收取200元押金。病人住院期间的抗结核药由病区保管,床位护士每天负责发药并看服下肚,记录服药次数于

  “治疗管理卡”上。住院病人出院前3天由床位医生通知门诊结防医生,门诊结防医生必须在出院前与床位医生做好交接,并给病人出院时带7天药。病人出院后由门诊结防医生将“治疗管理卡”转交给市疚控中心结防科。督导管理程序同前。

    六、检查考核及资料收集

    市疾控中心对归口诊疗医疗机构和各区督导管理情况每月一次进行检查,各地每季开展一次相应的检查,检查重点为督导管理病例的发现情况、是否按时门诊复查及验痰、服药记录、访视记录等,检查结果及时汇总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将按督导管理的检查考核情况发放管理费,各市(县)、区卫生局要按照一比一的原则落实配套经费。

    市、市()、区疾控中心必须在督导管理项目病人疗程结束一周内,做好资料收集和治疗管理考核工作。经市、市()、区疾控中心考核符合督导管理要求的治愈病人,由相应责任分管医生负责退还督导管理病人200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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