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献血法》对献血年龄和一次献血量的规定,都低于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
我国规定献血年龄18-55周岁(男、女);香港特区规定16岁以上,只有年龄下限,而无年龄上限;日本规定18-65岁;韩国规定16-65岁;台湾地区规定17-65岁。美国规定17-65岁,英国规定18-65岁。我国规定为一次献血量为200毫升~400毫升;韩国为320-400毫升;香港特区为300-430毫升;台湾地区为250-500毫升;尼泊尔为250-500毫升。美国和英国都为450毫升。
两次献血间隔时间:我国规定不低于6个月;日本、韩国、香港特区、台湾地区均为3个月。
我市从近两年起,正在推广一次献血量为300-400毫升,现已为绝大多数献血者所接受。一次献血量的适当增大,可以更好地使受血者得到预期治疗效果,避免因输入多人份血而增加发生输血反应的可能性。
市中心血站 许岚
《无锡卫生》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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