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是一部至今国内最具体、最完善、人性化的精神卫生地方法规,已于7月24日通过省人大的审议,将于11月1日正式颁布执行。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日前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分层次学习,逐条对照条例开展相应工作。
为切实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提高公民的精神健康水平,维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市精神卫生中心积极与残联、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研究精神疾病康复治疗、社会防治事宜,在精神疾病患者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考虑“有偿、低偿、无偿”的运行机制,并积极探讨精神卫生机构提供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行模式。针对第五、六、七条,市精神卫生中心就发展与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如何定位职责,提参谋意见;积极与社会团体、慈善机构联系,参与慈善机构的劝募工作,争取全社会对精神卫生事业的支持;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宣教工作,特别是针对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单位及其周围群众,为消除歧视、侮辱、虐待、遗弃精神病患者作贡献,同时呼吁有关部门解决需封闭式治疗的精神病人的住院问题。针对第九条,该中心将积极建议、帮助市政府制订“救助办法”。
为营造良好的精神健康社会环境,预防和控制精神疾病发生,针对第十、十四条,市精神卫生中心将协助新闻媒体,以网上心理咨询、免费心理咨询热线、专题讲座、病例讲评、小品等形式,做好各种精神卫生的公益宣传;帮助卫生行政部门为社区、厂矿企业等非精神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精神疾病的识别能力。针对第十六条,协助市人民政府制定突发事件的“精神卫生应急救助预案”。针对第十七条,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必需的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把精神卫生工作主动融入到教育工作中,列入教学提纲及计划。
为建立健全精神病诊治的管理制度,针对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条,该中心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精神专科机构诊疗流程,已完善了“诊断符合制度”和“出入院有关管理要求”,修订了“精神疾病诊治规定”,将于10月份试行。针对第二十八条,他们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衔接,完善公安部门送精神病患者住院的有关规定与流程。
(曹叶丽)
《无锡卫生》1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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