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三院)消化科10病区成了南长区人民法院刑事厅的临时法庭,为一位患病的犯罪嫌疑人在不影响治疗的情况下进行了开庭审判。这是该院和南长法院为共同推进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性化服务的一项举措。
犯罪嫌疑人胡某,于2007年9月16日下午因醉酒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当天犯罪嫌疑人即被当地派出所以寻衅滋事逮捕,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在羁押期间,胡某突发腹痛,2007年12月31日晚22时由看守所急送市三院抢救,经诊断为“急性胆源性胰腺炎、急性结石性胆囊炎”,当时病情危重,经抢救好转后收入市三院消化科继续治疗,并拟定于2008年1月18日行“胆囊切除术”。为了使审判程序公平公正和合法,司法机关必须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内作出审判,但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又不容许离开医院。于是,南长法院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共同努力,在确保司法公正、权威,又不影响医疗的情况下,在医院里建起了临时法庭。(钱永峰)
《无锡卫生》1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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