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妇女节前夕,我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了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了一次性妇女卫生巾、妇女抗(抑)菌洗液、卫生湿巾(湿巾)的卫生质量大检查。
本次共检查销售妇女卫生用品的商场、超市、药店等140余家单位,检查品种220余件。大部分经销单位都能按照卫生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索取经营的一次性妇女卫生巾、妇女抗(抑)菌洗液、卫生湿巾(湿巾)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相关的检测报告,索证率达到98%。对妇女卫生用品的标签进行检查,大部分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但个别品种仍存在违规宣传的现象,有夸大宣传、明示或暗示疗效的内容,如:标识为“晋江市清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流星雨(r)益母草精华卫生护垫”,其外包装上印有“具有消炎抑菌,调理经血,杀菌止痒清新去味,持久抑菌的功效......”,明显误导消费者,对经营此类产品的单位,卫生监督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沈艳)
《无锡卫生》1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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