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将建“饮用水卫生检测实验室”
本报讯 日前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按照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市将在2008年7月1日之前提前全面实施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2月29日发布,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1985年发布实施)的35项增至106项,原《标准》35项指标中对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而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并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这与近年来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新《标准》中的106项分为42项常规指标和64项非常规指标,42项常规指标在2007年7月1日就已执行;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因一些指标限于国内检测手段还不能完全跟上,所以,新《标准》中的64项非常规指标及限值的实施项目和日期将由各省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不久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室转发了省卫生厅、省建设厅“关于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若干意见”,要求南京、无锡、苏州、常州、镇江市及其所辖县(市)、区于2009年7月1日全面实施,无锡市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比省政府提前了一年。
据市疾控中心的专家介绍,所谓“常规指标”是指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非常规指标”是指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检验指标,但在对饮用水水质评价时,非常规指标具有同等作用,均属于强制执行的项目,非常规指标如果超过限值也同样评价为水质不合格。
作为承担我市饮用水监测工作的责任部门——市疾控中心,在去年我市应对太湖水蓝藻事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市政府为此专门投入了200多万元资金,购进水质检测设备,到上月底已能检测的项目达到了90项,在全省地级市中处于领先地位。目前,该中心正在加紧落实市政府提出的"无锡市在2008年7月1日前全部实施标准规定的106项水质指标"的目标要求,认真制定水质非常规指标实施计划,建立所辖县(市)、区的区域水质监测网络,预计政府将投入2000多万元筹建“无锡市饮用水卫生检测实验室”,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细菌鉴定仪、GPC/GC-MS农残分析仪、顶空气相色谱仪、低本底α、β测量系统、快速溶剂萃取仪等一批国际上高、精、尖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并在技术能力储备和人员配置上予以充分保障。下一步还将联合环太湖领域,五年内建立一个动态检测太湖水藻毒素的数据库,实时定量准确检测水体中产毒蓝藻细胞数的方法应用于常规检测,探索太湖水质动态变化预警预测机制,随时掌握水质动态,从源头上确保无锡市民的用水安全。(蕴真)
《无锡卫生》1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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