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根据当前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争议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统一认识,严格依法执业,进一步改进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规范诊断与鉴定行为。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会上指出,当前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外部问题,主要表现在:多年来,由于劳动合同制度不健全,用工管理混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不清、劳动者的职业史和接触职业病危害情况不明确,造成职业病诊断机构难以受理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申请,一些职业病患者不能及时进入法定诊断程序。二是内部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不严格依法依标准开展诊断工作;有的单位害怕承担责任,回避矛盾,也有不具备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单位擅自进行职业病诊断,或极个别单位违反国家职业病诊断鉴定规定把职业病诊断作为创收的手段;现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规定还不够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脱节,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不规范;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技术能力有待提高。
据介绍,卫生部已颁布实施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一系列《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各类职业卫生标准636项、职业病诊断标准93项、放射卫生防护标准82项、放射性职业病诊断标准35项。各地已经批准356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共4211人,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专家总数达2689名。
(来源:健康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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