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日前了发布了2004年第一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公告称,北方省份在2~3月份易发生霉变甘蔗中毒,儿童较为多见。2004年2月17日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发生因食用霉变甘蔗引起的食物中毒,5人中毒,其中1名10岁儿童死亡。公告要求,北方地区甘蔗销售商应仔细检查每根甘蔗,严禁出售霉变甘蔗。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辨别。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甘蔗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据了解,霉变甘蔗含有神经毒素3-硝基丙酸,中毒后临床症状以中枢神经系统损伤为主,进食甘蔗2~8小时后发病。最初症状为呕吐、头晕、头疼、视力障碍,进而出现眼球偏侧凝视、复视、阵发性抽搐、四肢强直、屈曲、内旋、手呈鸡爪状、大小便失禁,严重者出现昏迷、呼吸衰竭、死亡。病死率及出现后遗症概率达50%。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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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预警制度
作为《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一部分,卫生部将从2004年起,根据全国食品污染物监测和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定期发布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信息。预警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既往监测数据的分析,结合季节、环境因素和当时人群食品消费的特点,根据各类致病因素发生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对人群可能发生的食源性疾病和潜在健康影响作出预测,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食品。
食品安全预警的范围是:
——一是对可能污染食品的生物性、化学性及天然存在生物体内的有毒成分的含量水平进行预测,涉及的食品主要为食品原料、农产品等;
——二是对可能发生的食源性疾病进行预测,既可以面向所有人群,也可以对特殊人群如免疫力低下人群、特殊饮食习惯人群等作特殊预警;
——三是对因加工方式或加工工艺的因素导致的不安全食品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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